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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路站无人售货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的思考

日期:2019-3-13 18:16:03 / 人气:141

         无人售货机铁路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执行机构和人员由于存在管理对象增加、知识更新不足、专业培训不到位等情况对无人售货机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存在认识模糊、概念不清和管理不到位现象影响了整体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此依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和专业知识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点和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铁路站车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提供借鉴。自动售货机食品销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营许可缺失、销售过程不规范。无人值守自动食品售货机分为2种:一种是出售预包装食品如瓶装饮料;另一种是以食品原料进行加工的如无人值守的鲜榨水果售卖机。铁路管理的自动售货机销售的多为常温保存的预包装食品。对于自动售货机食品销售形式以往由于未有明确规定采取的是备案方式进行管理。
        按照现行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并在售货机设置地点公示其经营者许可、投诉方式等信息。对以新鲜果蔬或其他食品原料、半成品制售食品的无人值守售货机类新型销售方式由于存在食材安全控制及机器清洗消毒等风险暂时不宜在站区内设置。根据现行规范规定“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放置”由于各地(人)的解读不同在冰箱的功能标识问题上易出现误读如认为未售出成品进入冰箱后就应按半成品管理故只允许设置“半成品”和“原料”二种标识这种做法可能造成未售出的剩余成品与生的半成品同一冰室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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